各单位和全校师生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3〕7号)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2024年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:
1.放假时间:4月4日(星期四)至4月6日(星期六)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,安排4月7日(星期日)的课程。
2.为方便教职工清明节祭扫,学校将统一安排车辆分别前往三兆、凤栖山和烈士陵园。需统一乘车的教职工请于4月4日(星期四)上午8:00前,在校内角楼(工商银行门口)乘车,车辆将于8:00准时出发、11:00统一返回。高龄老人、身体欠佳人员确需前往祭扫,建议家人陪同并带好应急药品。
3.请各单位做好放假期间的稳定安全、安全生产、保密及应急管理工作,主要负责同志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。
4.学校值班电话:
友谊校区:88492289、88492261(传真)
长安校区:88430088
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:88494110(友谊校区)
88430110(长安校区)
特此通知。
党政办公室
2024年3月21日